关于对威尔现代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
违规行为处罚的通报
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组织的实验室通风设备采购(招标编号:SG0206002),威尔现代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在投标时,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注册资本与事实不符,经查证该行为属实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㈠款规定的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”情形,为严肃政府采购纪律,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,对威尔现代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处罚如下:
1、列入不良记录名单;
2、自2006年7月26日起,一年内禁止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。
希望各供应商能从此次违法行为中吸取教训,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、制度的学习,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、约定,诚实守信,依法经营,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。
特此通报。
莆田市财政局
二○○六年八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