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公告
2005年第2号
根据福建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登记备案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[闽财购(2003)26号],下列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已经获准登记并年检,可以接受采购人委托,从事市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。
特此公告
二00五年八月十七日
|
单位名称 |
法人代表 |
业务 联系人 |
代理期限 |
地址、联系电话 |
|
福州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|
林连庆 |
吴庭静 |
2006年7月31日止 |
福州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23层A1-A2 电话:0591-87278256 传真:0591-8727823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