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公告
2004年第2号
根据福建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登记备案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[闽财购(2003)26号],下列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已经获准登记,可以接受采购人委托,从事市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。
特此公告
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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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法人代表 |
业务 联系人 |
代理期限 |
地址、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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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|
洪苏仁 |
林燕琼 |
2005年7月27日止 |
福州市宏利大厦23层A1-A2 电话:7278256
传真::727823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