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号为2004-ZSSG01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更改通知
(2004-ZSSG013通-01)
各投标单位:
现就编号为2004-ZSSG01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:
一、本批招标评标办法更改为百分制评标法进行,主要评标因素如下:
1、投标价格---满分为50分。
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,取有效最低报价设为A,各有效报价得分=(A×50)÷该有效报价。
2、产品的配置、质量、性能、技术含量、功能等---满分为36分。
3、投标企业综合实力---满分为3分。
4、售后服务---满分为6分。
5、市场业绩及供货记录---满分为3分。
6、投标文件响应完整性及制作整洁度---满分为2分。
二、本批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:2004年7月15日上午9:00时,开标时间为:2004年7月15日上午9:10时,地点:莆田市学园南路龙脊山公园后门口旁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二楼。
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。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于2004年6月30日16:30前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!谢谢合作! 传真:0594-6987998。
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
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
回
执
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:
贵公司2004年6月30日发来的关于编号为2004-ZSSG01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更改通知
(文号:2004-ZSSG013通-01)已收悉,我方完全清楚更改的内容,特此回执!
投标方名称:
(盖章 签字)
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